案例分享:

起因:
A公司原於銀行有商業貸款約港元3,400萬,當中以價值為4,000萬的物業作為抵押擔保。
A公司於多年前重複幸被客戶拖欠一筆很大的款項,導至資金周轉不靈和銀行供款出現問題。因為有不良記錄,銀行不願續簽貸款合約,還勸告A公司將貸款轉走,A公司唯有將貸款轉往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提供70%的年息11%的一按並而另一間為餘下提供年息24%的2按。物業估值為4,000萬,總欠款為3,400萬。
利息開支:2800萬 x 11%,600萬 x 24% = 424萬。
經過一年的運作:

A公司發現在這狀態是沒有可能可以繼續經營。
公司的盈利根本沒法支持利息的支出,現金流出現越來越不足的問題,如情況再持續多一年,公司將會倒閉。
公司貸款並不能轉到銀行,因為銀行方面有不良信貸記錄而且新批出的按揭和商業貸款額度並不足以償還財務公司的債,而公司並無足夠現金營運。如不能將債務轉回銀行,變賣所有物業將會是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