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簡介:
除了銀行以外,在香港從事放債業務需要取得放債人牌照
放債人牌照由香港警務處和公司注冊處共同監管
放債人牌照需要每年續牌,需要一名Credit Manager
營運情況:
取得放債人牌照可以從事:
物業按揭、商業貸款及私人貸款業務
一般只從事按揭服務只需1-2位員工,法律文件大部份由律師處理
利潤:
財務公司主要利潤來自利息差
最高可收取實際年利率48%
投資:
開設財務公司的投資額極低
只需辦公室、牌照及基本辦公室設施已可運行
額外服務:
可代安排文件、營運軟件、銀行戶口
私隱文件、AML、營運手冊等
查詢請電:陳小姐:+852 622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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